*、项目编号:*****-***等
*、项目名称:清理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广告劳务定点服务采购等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柳州市高新*路9号恒江源商业小区2号楼**层1至3号 |
*、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号)文件要求,柳北区检查组于****年**月开始组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共查阅*个项目分别是:清理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广告劳务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编号:*****-***);柳北区城管执法局制式服装采购(项目编号:********-**-******-****);执法记录仪通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处置通通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办公用品定点供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涉及公开招标及竞争性磋商两种采购方式,采购金额共计***.***元。检查存在的问题如下:
*、检查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按时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签订后,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发布媒体公告。*、********-**-******-****检查中发现逾期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所检查的项目档案中未看到音像资料。
*、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条、第**条。
2、处理结果:对以上问题处以责令整改处理。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做出整改,并于接本通知后*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单位。
*********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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