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经开区银湖公园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经开区银湖公园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号
中标金额:费率**.9%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经开区银湖公园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设计包含银湖公园东侧提升改造范围,提升规模约 *** 亩(不含水面),修缮改造亲水平台、长廊、喷泉、小广场、银湖大桥立面亮化、装饰、装配式公厕等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设计,目前银湖公园为已建成公园,结合景观实施情况提升改造,在与西侧景观总体风格相呼应下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芜湖经开区银湖公园东侧。 服务要求:成果文件必须在指定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人清点成果文件后签发登记。成果文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进入下*阶段的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 服务标准:所有成果文件必须达到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夏延顺、陈康林、赵惠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单*来源。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瑶
电话:***********、***********
*、附件
1、单*来源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