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期工程)中标公示(评定分离)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就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年**月**日进行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项目概况及中标人信息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期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中宁县城石空区,北至中大路以北**米,南至太平湖,东至张义沟,西至太平村; 工程概况 枣林小院亮化、新扩建酒店夜景亮化、早春园水系及梦幻木屋木栈道亮化、道路与花海木栈道景观亮化、南门入口及红色教育基地亮化工程、高空漂流及木栈道景观亮化、商铺、牌楼、非遗馆亮化等。 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 *************元*角*分(¥:*******.**元)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定标时间 ****年**月**日**:**时 中标单位信息 中标单位 宁夏中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元*角*分(¥:*******.**元) 项目经理 李风珍(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宁****************) 工期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 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代理机构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公告媒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贺勇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 ***********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