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儿童骨龄评测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年度儿童骨龄评测设备采购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号森林橙堡公寓A栋****室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儿童骨龄测定仪 品牌:圣鸿 规格型号:***-*** 数量:1台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刘文 晋小牛 章蕾 滕斌 倪凯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的1.2%,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合肥市庐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签订时间:****年8月**日;
(2)合同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时间:****年9月1日。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山区保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山区保定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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