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人民医院??桥区呼吸机、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项目(第*包)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凌湖路2号富邦国际创新科技产业园**幢1层、3层、4层、5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宿州市第*人民医院??桥区呼吸机、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项目(第*包) 品牌:柯惠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张波、吴云、刘荣、许淮、刘培銮(组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执行,金额:***** 元(包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年**月**日至***2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北辰旭辉中心7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第*人民医院
地址:宿州市??桥区银河*路 ** 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号北辰旭辉中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情况
3.中标结果公告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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