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人民医院心肺复苏仪(*次)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人民医院心肺复苏仪(*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轩辕路健康产业园**号楼南*单元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心肺复苏仪 规格型号:** 数量:1台 单价:******元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审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 **** 元的按 **** 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供应商情况:
安徽诚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交货*览表中核心产品规格型号与产品彩页及技术白皮书还有检验报告不*致,否决其投标。
3、中标单位业绩:
(1)公主岭名泽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元,****年4月**日。
(2)安徽省国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设采购合同,******元,****年**月**日。
(3)合肥舜思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合同,******元,****年6月**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室(芜湖宜正),联系电话:***********。
投诉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3层****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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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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