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无为市级抗旱设施建设(陡岗抗旱器材库*期工程)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
*、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无为市级抗旱设施建设(陡岗抗旱器材库*期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无为市石涧镇政务新区北沿江高速安置小区门面房*楼**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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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无为市级抗旱设施建设(陡岗抗旱器材库*期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雨水系统、消防工程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执业证书信息(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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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判小组名单:蒋骅、华良军、王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响应供应商情况: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金塔路世纪花园1#楼
联系方式:** ***********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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