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长江***内河接收(转运)站配套天然气外输管道高安-横山分输站段项目施工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湖长江***内河接收(转运)站配套天然气外输管道高安-横山分输站段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疏港路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8日 |
|
第*中标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 |
|
证书编号:豫**************** |
||
证书名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线路工程*标段;2、天然气分公司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期工程(*标段);3、青宁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C段。 |
|
规定公示的 |
1************—新塍输气管道工程;2、*条带南至*号联合站集输管线工程。 |
|
第*中标 |
***称 |
*川庆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
|
投标报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 |
|
证书编号:川**************** |
||
证书名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邯郸武安-邢台临城天然气管道线路工程(沙河-分输站段);2、***目 2 号集气站建设工程;3、临汾-长治输气管道工程部分线路3施工。 |
|
规定公示的 |
1、***目2号集气站建设工程 |
|
第*中标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
|
投标报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 |
|
证书编号:苏**************** |
||
证书名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沙雅丰合能源天然气输集气管道建设项目*标段;2、顺北5号联合站至沙雅县输气管道建设工程(标段*);3、韩城市***应急调峰储配站*期工程;4、韩城市河渎村至经开区门站输气管线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
1、上林至横县公路*期工程天然气管线迁改施工;2、韩城市河渎村至经开区门站输气管线工程。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江汉油田瑞腾达工程潜江有限公司、湖北江汉良机石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业绩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投标被否决。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下载: 高安管线评分*览表.***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