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服务采购(*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3
*、项目名称:************关于物业服务采购(*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号2号楼3层***室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
************关于物业服务采购(*次) |
服务范围 |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保安、保洁、水电维保。 1、保证机关办公楼和服务楼及城区 3 处办公楼场所除办公室、 库房、档案室、机房、餐厅等以外的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2、老干部活动室、休息室、瑜伽房、图书室、健身房、会议室 每星期至少打扫 1 次。 3、保证县局机关和 9 个税务分局办公场所安保服务。 4、保证县局机关各类会务服务。 5、保证县城城区内县局机关和 3 处办公区场所水电维保服务 (具体地址如下): (1)县局机关大楼办公区(地址:濉溪县虎山北路 1 号);(2)第*分局办公区(地址: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2 楼); (3)濉溪税务分局办公区(地址:濉溪县淮海路实小东门北 *** 米); (4) 第*税务分局办公楼办公区 (地址: 濉溪县沱河路 *** 号) |
服务要求 |
满足采购人指定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年,(中标后次月 1 日始) |
服务标准 |
满足采购人指定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范道友 臧鸿妹 纵玉华 丁玲 杨飞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濉溪县虎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6
*、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0秒
0天0小时7分0秒
代理、中心提交
**
提交
****-**-** **:**
0天0小时**分0秒
公管局审核
通过
****-**-** **:**
0天0小时4分0秒
服务平台中心采购科科长推送发布
通过
****-**-** **:**
0天0小时3分0秒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