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湖南和平解放史事陈列馆安保服务采购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及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
序号 | 费用类别 | 具体说明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人) | *年合计(元) |
1 | 工资 | 月度工资 | 元/人/月 | ****.** | 4 | ******.** |
2 | 社保 | 各项社会保险 | 元/人/月 | ****.** | 4 | ******.** |
3 | 班长补贴 | 班长津贴 | 元/人/月 | **.** | 4 | ****.** |
4 | 福利 | 民族节日补贴 | 元/人/月 | **.** | 4 | ****.** |
5 | 行政办公费 | 办公、服装、培训 | 元/人/月 | **.** | 4 | ****.** |
6 | 餐费 | 就餐费用 | 元/人/月 | ***.** | 4 | *****.** |
7 | 物质装备 | 添置装备 | 元/人/月 | **.** | 4 | ****.** |
8 | 管理费 | 公司利润 | 元/人/月 | **.** | 4 | *****.** |
9 | 税金 | 依法缴税 | 元/人/月 | **.** | 4 | ****.** |
** | 合计 | ****.** | ******.** |
****-**-** —— ****-**-**
现场服务
服务期限:*年。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不是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8.**,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个月为*个支付周期,下*个支付周期的第*个月的**号支付上*个周期的费用,该期是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项目概况
湖南和平解放史事陈列馆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定王台丰泉社区白果园**号;陈列馆业务范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做好宣传。负责做好与湖南和平解放历史及程潜生平相关的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交流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完成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任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保服务总体内容及人员要求
保安服务通过专业化的安全保卫管理,秩序维护和消防的快速应急反应,确保陈列馆达到较高安全等级,创造和保护片区整洁、文明、安全、正常的环境。
1、人员配置:保安人员不少于4人;人员要求:年龄在**-**岁之间,男性身高*****以上,女性身高*****以上,*官端正,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持有《保安员证》。乙方向**提供保安人员政审、体检及个人基本情况等资料,并提供2人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关证书。
2、安全事故(火灾、爆炸等消防事故,溺水、坠落、踩踏等人身伤亡事故,严重的盗窃、破坏及群体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刑事及重大治安案件等)发生率为0.
3、保安人员必须统*着装,配备必要的考勤、防身工具及取证、联系工具(如考勤机、巡更棒、警棍、防暴钢叉、防暴盾牌、照明设备等),采取**小时巡逻制。保安人员具体的工作时间由保安公司具体安排,原则上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保证陈列馆全年***天,每天**小时均有保安队员值守。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权利与义务
1、审定乙方保安服务计划,并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2、在乙方管理期间,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有权向乙方索赔;
3、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4、依据合同规定审查乙方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5、依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业务
1、根据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经**审定后开展保安服务活动;
2、接受**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接受因管理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3、加强对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规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为陈列馆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
4、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不得兼任除陈列馆以外的其他工作,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5、保安人员必须确保责任区的正常秩序,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坚决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对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现场先行保护。遇陈列馆有重要活动或突发事件,全体保安人员要在第*时间赶到现场协同处置;
6、保安人员必须服从陈列馆的管理和指挥,实行月度考核制度,由湖南和平解放史事陈列馆和*************负责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7、依据国家规定乙方为保安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为委派的保安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其他规定的保险费用。**不承担保安人员的各类保险费用。
8、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的发放,并为保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或外力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解决有关医疗、误工、抚恤等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上的责任;
9、乙方承诺按照国务院下发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提供安保服务;
**、乙方承诺依法用工,所支付给保安人员月度工资达到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长沙市政策法规规定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7.违约责任7.4服务期间,乙方将本项目转包他人,**有权终止合同。
7.5**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评定,乙方必须对**的考核意见进行整改,如乙方整改不到位,**视情况根据合同给予乙方处罚,如长期整改不到位导致**安全的可解除合同。
7.6因**原因致使乙方管理目标不能达成,不得视同违约。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的调整安排。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充分考虑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应缴纳是*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加班、人工、财务、食宿、服装及装备等所有费用。乙方在制定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自带设备、材料及器具进场服务,以及节假日及临时检查突击作业的服务成本,且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安保服务质量及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要求。
**(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南路***号*楼 |
法定代理人: | 李启杰 | 法定代理人: | 陈敏 |
委托代理人: | 刘勇 | 委托代理人: | 张思思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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