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城乡*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石涧陡沟赫店*里)-陡沟镇配水管网(田桥水厂入户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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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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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无为市城乡*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石涧陡沟赫店*里)-陡沟镇配水管网(田桥水厂入户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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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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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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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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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野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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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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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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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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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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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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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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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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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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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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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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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专业*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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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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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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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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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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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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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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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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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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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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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专业*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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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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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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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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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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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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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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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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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
注册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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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专业*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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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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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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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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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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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芜湖河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安徽广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 4、安徽省无为县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 5、芜湖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 6、安徽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 7、安徽皖陵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安徽艾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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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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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评标基准价为:*******.**元 2、随机抽取样本单位:芜湖科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多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广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虎邦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永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明鑫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旷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长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滨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杰翔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卓胜建设有限公司 3、**:**;**:**;K值:0.**;C值:-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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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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