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 儒江路跨剡江大桥及接线(滨江路-甬临线)工程、甬江北岸滨江休闲带(归源路—宁波大学南门)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号、甬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将划分2个标包,对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清单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标包1:儒江路跨剡江大桥及接线(滨江路-甬临线)工程位于海曙洞桥镇和奉化方桥街道,西起甬临线,跨剡江,东至滨江路;
标包2:甬江北岸滨江休闲带(归源路—宁波大学南门)工程位于甬江北岸,西起规划归源路,东至宁波大学南门(规划河道),北至规划下白沙路。
2.2项目总投资:
标包1:儒江路跨剡江大桥及接线(滨江路-甬临线)工程估算总投资约6.***元,其中工程费约4.***元;
标包2:甬江北岸滨江休闲带(归源路—宁波大学南门)工程估算总投资约8.***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2.***元。
2.3建设规模:
标包1:儒江路跨剡江大桥及接线(滨江路-甬临线)工程全长约***米,道路建设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河道工程以及交通、照明等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燃气等配套管线同步实施;
标包2:甬江北岸滨江休闲带(归源路—宁波大学南门)公园面积约**.5公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慢行系统、堤岸改建、停车系统、公共配套建筑、景观照明以及智能系统、标识系统、城市家具等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
标包1:儒江路跨剡江大桥及接线(滨江路-甬临线)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
标包2:甬江北岸滨江休闲带(归源路—宁波大学南门)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招标代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完整的报告,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标包划分:2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金额达到2.***元及以上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和清单编制业绩,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1.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标包2: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金额达到1.***元及以上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和清单编制业绩,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3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2个标包分别进行投标,但仅能做为*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清单编制项目负责人和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6日9:**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各标包**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9时**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号金融硅谷*号楼裙楼(实怡中心**)*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郑辉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南路***号科技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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