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项目配套工程监理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项目配套工程监理”(项目编号:****************,任务书编号: ****************号)澄清如下:
1、本项目第*章 评标办法中3.2.2信用标(满分7分)(1)启用信用标的项目:
第*种方式:信用标评审依据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的,投标人信用标得分按以下方式确定:
信用标得分=投标人信用评价综合评分/****7。
注:(1)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位*舍*入。
(2)信用数据*经辅助评标系统调用,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除算术计算错误外。(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综合评分进行计算。
(2)未启用信用标的项目,投标人统*得基本分3分。
现修改为:3.2.2信用标(满分7分)
(1)启用信用标的项目:
第*种方式:信用标评审依据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的,投标人信用标得分按以下方式确定:
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 |
信用标得分 |
*** |
7 |
** |
6 |
A |
5 |
B |
4 |
C |
3 |
没有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 |
3 |
注:(1)信用数据*经辅助评标系统调用,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
(2)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进行计算。
(2)未启用信用标的项目,投标人统*得基本分3分。
2、本项目其它要求不变。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后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年 **月5日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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