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受*************的委托,对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并于****年**月**日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认真、仔细评审后形成评标报告,排名第*的候选人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长江*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月1日,政府方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评标报告推荐排名第*的候选人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谈判工作组与社会资本方达成*致意见,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3、拟建地点:湖南省郴州市。
4、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加存量。其中,新建部分包括: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存量部分主要为郴州市第*、第*污水处理厂(总规模***吨/天)以及配套管网(以上具体见项目***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总投资
5.1、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新建部分总投资为******.***元,存量部分*****.***元(含税)。
5.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新建项目总投资为******.***元,项目最终新建实际投资均以经财评审计后确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为准,其投资计价原则按照郴州市审计部门和财评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5.3根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存量部分价值为*****.***元(含税)。
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拟定为**年,其中新建部分建设期3年,运营期**年;存量部分运营期**年。合作期以《***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个周年期满之日止。
7、运作方式:本项目新建部分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存量第*污水处理厂部分采用“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存量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部分采用“转让-运营-移交(***)”模式实施,本项目新建部分(含第*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的设计施工运营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负责,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8、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中,其使用者付费收入主要包括政府向本项目中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和居民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部分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应补助,包括:可用性服务费、污水处理运维服务费、管网设施运维服务费以及智慧水务设施运维服务费。
*、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
1、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长江*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期:****年**月5日-****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岭大道**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名称:************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湖路**小区3栋电梯房****室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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