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江泽民同志追悼大会鸣放人民防空警报的通知》要求,*******定于****年**月6日上午组织进行人防警报鸣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警报鸣放时间
****年**月6日(星期*)上午**时
*、警报鸣放范围
瓯海区城区内
*、警报鸣放信号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本次防空警报鸣放是在非紧急情况下进行,请广大干部群众不必惊慌,请各乡镇做好宣传,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
****年**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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