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和《****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指南》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专项审计、政府决策等程序,坪山园区****年度科技企业培育项目本批次共资助***个项目(资助名单和金额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中受资助单位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登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通过该系统下载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和申报上传的所有附件。
2.申请书原件、申报上传的所有附件以及申请指南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等材料装订成册(**纸双面打印胶装,须编写目录和页码),*式2份。
3.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携带相关原件备查(包括营业执照、审计报告等)。
*、提交拨款材料
附件中受资助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收据请自行粘贴在空白**纸上(收据书写要求:付款单位请注明为“***********”,付款内容填写“****年度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资金”)。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用于接收资助款,请确保账户正常)。
4.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收款人名称不*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变更备案通知书,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式*份,使用回形针装订。
*、材料提交地址
请将以上申请材料和拨款材料于****年**月5日-**月6日期间提交至以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号创新广场***楼。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请确保当天核酸检测**小时阴性。相关咨询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坪山园区)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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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2日
附件: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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