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新区创业公寓房屋外墙维修及其他*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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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鑫招采【书】(****)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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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高新区创业公寓房屋外墙维修及其他*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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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鑫招采【书】(****)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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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高新区综合服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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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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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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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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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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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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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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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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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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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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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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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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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9.** **************年**号学生公寓楼东改造 2、****.**.**生活区3号楼外墙防水施工项目 3、****.**.2 皖南医学院赭麓校区食堂*楼后场局部改造工程 4、****.**.1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安置雄安区日常维修 5、****.7.1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丰村荷塘月色、新航嘉苑小区应急维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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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1、****.**.2 皖南医学院赭麓校区食堂*楼后场局部改造工程 2、****.**.1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安置雄安区日常维修 3、****.7.1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丰村荷塘月色、新航嘉苑小区应急维修工程 4、****.**.** 马鞍山市临床监测中心*级生物安全负压实验室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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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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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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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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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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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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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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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1.1 繁昌县人民医院旧住院大楼内部改造维修工程 2、****.8.1 繁昌消防大队餐厅翻新改造工程 3、****.6.1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血透中心*层改造装修工程 4、****.6.1 孙村镇中心卫生院医技、公卫、行政办公楼改造工程 5、 ****.5.1镜湖区张家山花园小区整治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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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1、****.1.1 繁昌县人民医院旧住院大楼内部改造维修工程 2、 ****.8.1繁昌消防大队餐厅翻新改造工程 |
第*中标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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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
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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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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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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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8.4 绿地集团(芜湖)房地产咨询大厅维修改造 2、****.9.** 东方蓝海小区空调机位维修改造 3、****.7.**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文津校区2号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 4、****.9.** 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警务站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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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1、****.8.4 绿地集团(芜湖)房地产咨询大厅维修改造 2、****.9.** 东方蓝海小区空调机位维修改造 3、 ****.7.**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文津校区2号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 4、****.9.** 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警务站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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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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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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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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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及投诉联系方式:***********。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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