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项目初设级可研编制【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搬迁项目初设级可研编制【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含6%增值税) | 质量 | 服务期限 |
1 | *************** | *******.** |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成果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日历天内 |
2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个工作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 | / |
2 | 段超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联系人:程韬,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纪委工作部) ,电话:****-******** ,邮箱:********@***.***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普吉(昆明市*华区王家桥原云南冶炼厂内
联系人: ***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号9层
联系人: ***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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