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暖民心快乐健身*姓健身房器材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
*、项目名称:繁昌区暖民心快乐健身*姓健身房器材采购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东环广场A栋
成交金额: ******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商用触摸屏跑步机 品牌:舒华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王蕾、胡珊珊、崔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桃园路 ** 幢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单位业绩
附件下载: 中标单位业绩.***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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