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来源公示
*、采购单编号:P-**-**-********
*、报价有效期:****-**-**
*、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采购单位:**************
*、采购标的名称:大唐南环-平板式催化剂生产项目-天地环保废旧催化剂处置
*、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废旧催化剂处置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 3 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周内完成转移联单的办理,具备转运条件。 4 付款方式:发票后30天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所有操作均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进行。 本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本项目监督部门: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事业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物资督察处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010-58389610;采购业务投诉邮箱:hjcgts@dteg.com.cn。 联 系 人:于宏达 电 话:010-58389663 电子邮箱:yuhd@dteg.com.cn
*、采用单*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象山县,我公司曾向象山县环保局申请办理废旧脱硝催化剂跨省转移手续,被当地环保局以《浙环便函(2017)434号文》中要求实现“危险废物不出市,一般固体废物不出县”的目标为由,拒绝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附件)。 根据宁波市当地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的市场调研情况,并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截止到目前,宁波市具有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资质(HW50,772-007-50)和处置能力的企业一共有两家,分别为: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和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被集团公司全系统无限期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为保障乌沙山项目废催化剂能够如期、合规完成处置,我公司申请对乌沙山项目废旧催化剂处置采用单一来源。
*、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宁波慈溪市龙山镇慈东滨海区
*、公示期限:****-**-**至****-**-**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 | 电话:***********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 电话:*********** |
联系地址:海淀区紫竹园路***号 | 电子邮箱:****@****.***.**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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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唐南环-平板式催化剂生产项目-天地环保废旧催化剂处置 | 1 | 项 | 9% | ****-**-**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号 | ************** | 大唐南环-平板式催化剂生产项目-天地环保废旧催化剂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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