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合同金额不超过5%的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退还。
2、原公招标文件中***第3.3.2支付进度: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5% 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交付满*年,无质量问题的5个工作日内*次付清。
3、原招标公告获取文件的时间为****-**-** **:**:** - ****-**-** **:**:**
现修改为:
合同金额不超过3%的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退还。
2、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3% 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交付满*年,无质量问题的5个工作日内*次付清。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 **:**:**
*、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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