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主城区体育场馆智能升级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众创空间产业基地A栋3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主城区体育场馆智能升级采购项目 品牌:海康威视、创维、希捷、旭翔、智文定制、精盾、格力、旭翔 、升威、强健、蝴蝶王、霹雳娇娃、康驰等 规格型号:网络摄像机 **-*************-L、硬盘录像机 **-******-**、监控级硬盘 ***********、人脸测温设备 **-*******-*****、人员通道(左) **-*******-L、人员通道(中) **-*******-M、 人员通道(右) **-*******-R、**米3火球场灯杆 **-****-***、**** 球场灯**-***********等 数量:1套 单价:******.** 元 |
*、评审专家名单:丁红,吴峰(组长),武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0.7 *元(包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小区**栋****号,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海南路 *** 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汴河路小区**栋*单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供应商资料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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