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供销社办公楼维修工程
磋商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安徽省供销社办公楼维修工程磋商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西区管委会
成交金额:**.***
采购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号东泊中心***室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示期:***2年 ** 月 ** 日至***2年 ** 月 **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下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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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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