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公安局集资楼A栋,公安集资楼B栋,规划局集资楼,木器厂集资楼,交通局集资楼,老工行集资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克东县公安局集资楼A栋,公安集资楼B栋,规划局集资楼,木器厂集资楼,交通局集资楼,老工行集资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关于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克东县公安局集资楼A栋,公安集资楼B栋,规划局集资楼,木器厂集资楼,交通局集资楼,老工行集资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克东发改发【***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1主要建设内容: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单元门更换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2年**月**日-***3年**月**日,共***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元;
2.6 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我市施工期较短的实际情况,所有涉及****年齐齐哈尔市克东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续开展,投标企业不可兼投并不可以兼中。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缴纳的8-**月份社保证明,证书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证企业相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7上*年度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中被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为C级(或相当于C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供评价证明或承诺书)。
3.8 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年**月**日**时**分至***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年**月**日**时**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招标人统*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年**月**日**时**分。
6.2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 D 区 ** 号楼)。
8.1现场监督单位:***********
地址: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克东镇保安街圣水路**号
电话:****-*******
电子邮件:*********@**.***
9.1招标人:***********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保安街
联系人:**
电话:***********
9.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恒大名都3号楼1单元**层******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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