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采购市行政中心大院雨水收集利用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创新路农民工返乡创业园5#厂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模块蓄水池 品牌:鸿池 规格型号:**-**-**(A)单层 数量:***个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竹青、丁艳慧、董立峰(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年**月1日
3.开标日期:****年**月7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号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楼
联系方式: ****-*******
名 称: ***********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1.谈判文件
2.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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