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年**月份第*批次物资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受************的委托,对************(分公司)****年**月份第*批次物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年**月4日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包1 |
岳西县康龙府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阜阳*环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评标结果
公示期:**22年**月7日至***2年**月9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叶祠路9号
项目负责人:**、沈工
联系电话:****-*******
以上结果,特此公示。如投标人有异议,请向*********************反映。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
****年**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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