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鉴证湖南****》策划编纂出版印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磋商文件第*章【磋商须知正文】第6.2条规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原“*********《鉴证湖南****》策划编纂出版印刷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相应内容变更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原磋商文件第9页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优惠政策中增加以下条款:“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4%。**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小型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可给予**扣除。”
4、磋商文件第*章“响应文件组成”中增加《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御溪•国际写字楼3栋****室
联系方式:***、**、杨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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