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环卫清扫保洁项目 | 清扫服务 |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角*分 |
铜官街道主要道路环境保洁 | ||||||||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绿化 | 垃圾转运 | 范围 | 人员 | 投标报价(元) | |
1 | *站 | *星垃圾分拣总站 | 2 | ***** | ||||
2 | 华城垃圾中转站 | 1 | ***** | |||||
3 | 彩陶源垃圾中转站 | 1 | ***** | |||||
4 | 何桥垃圾中转站 | 1 | ***** | |||||
5 | *区 | 丰盛苑安置小区、嘉苑小区及垃圾分类 | ****** | ***** | **** | 包含公厕1座 | 4 | *******.** |
6 | 书堂山欧阳询文化园区 | ***** | *** | 包含公厕1座加4个停车坪 | ******.** | |||
7 | 铜官古街景区(含古街、云母山游道、明德路、创客中心前坪、城建开发公司) | *****.*** | ****.4 | 3 | ******.** | |||
8 | 新华联景区内((含普乐大道、古城大道、福街)) | ****** | ******.6 | |||||
9 | *路 | 兰丁公路 | ***** | 湘江东岸--桥驿交界处 | ******.4 | |||
** | 梅铜公路 | ***** | 郭亮加油站--湘江景观道 | ******.** | ||||
** | 电厂大道 | ***** | 城乡大道红绿灯--茶亭交界处 | ******.** | ||||
** | 彩陶溪路 | ***** | 湘江景观道--书堂大道 | ******.** | ||||
** | *湘线 | **** | 重建地内部路--电厂大道 | *****.4 | ||||
** | 城乡大道 | ****** | 湘江景观道--中海油加油站 | ******.6 | ||||
** | 书堂大道 | ****** | 郭亮村红绿灯--丁字交界处 | ******.6 | ||||
** | *哥街(含陶城广场) | ***** | 景观道-梅铜线*叉路(包含公厕*座) | *****.** | ||||
合计 | ******.*** | ***** | ****.4 | ** | *******.** |
****-**-** —— ****-**-**
现场服务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支付方式:*************(通过财政支付) 4.1.2付款方式:全年分*个季度支付,每季度第*个月**日前支付上季度费用。 4.1.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按照服务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服务,**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1.4后期如有道路调出,最终保洁时间及保洁范围据实结算。
使用清扫保洁工具(人工清扫、机械清扫、人机配合水洗机冲扫)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维护道路整洁、道路两侧*米*范围的保洁。清扫总面积******.***平方米;包括包含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桶购买及清掏、道路洒水、丰盛苑及嘉苑小区所有范围(房前屋后)、垃圾收集运输(大件回收、厨余垃圾)、垃圾分类、公厕保洁、垃圾中转站的日常保洁维护等。
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清扫保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沙土残积,人行道侧石、道路两侧的果皮箱、垃圾桶整洁及日常维护、公交站台地面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积尘,无破损的要求。
(2)*至*级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1规定,在同*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
表1-1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 果皮、纸屑、塑模(片/****㎡) | 烟蒂(个/****㎡) | 痰迹(处/***㎡) | 乱张贴、乱涂鸦(张/***㎡) | 污水(㎡/****㎡) | 其他(处/***㎡) |
* | ≤4 | ≤4 | ≤4 | 无 | 无 | 无 |
* | ≤6 | ≤8 | ≤8 | 无 | 0.5 | ≤2 |
* | ≤8 | ≤** | ≤** | ≤1 | 1.5 | ≤6 |
* | ≤** | ≤** | ≤** | ≤2 | 2.0 | ≤8 |
说明:果皮、纸屑、塑模的面积以5平方厘米大小为准。
2、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1)清扫保洁范围内每日至少两次普遍清扫(称为普扫),具体次数根据道路等级要求及特殊需要而定,每日首次普扫7时前完成,第*次普扫在**时前完成。
(2)保洁时间:*级道路实行**小时巡回保洁;*级道路实行7时至**时**小时保洁;*、*级道路实行8时至**时**时至**时8小时保洁,*区夏季作业时间延后2个小时;保洁时间内应有保洁人员采用人工或机械的办法进行巡回保洁,维持道路清洁。道路冲洗时间应在每天早上5时之前完成作业,临时处突按量增补。
3、文明作业要求
(1)清扫保洁人员认真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
(2)非普扫时间不使用大扫把。
(3)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放在工具房内,保洁手推车等不得横向占道,或乱停乱放。
(4)保洁手推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
(5)清扫保洁人员穿着统*制作的行业反光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采用*般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的权利与义务
(1)**应向乙方提供明确的保洁服务范围并负责垃圾中转站(压缩站)、分拣站的维修、电费。
(2)对乙方的保洁质量有权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3)**根据招标文件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考核计分办法,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
(4)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
(5)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切纠纷、争议、事故等,*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承包作业过程中如遇非正常阻力,**有义务进行协调。
(7)冲洗路面的水费由**承担,
6.2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人员要统*着装,衣帽整洁。
(2)乙方为保证清扫质量,须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
(3)乙方负责垃圾中转站(压缩站)、分拣站的日常维护。若因特殊情况(如中转站维修,节假日)导致中转站(压缩站)不能压缩垃圾的,乙方应及时告知**。
(4)乙方在作业中要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5)乙方必须接受**的统*调度(含临时性工作安排)、考核。
(6)乙方必须按企业单位用工的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合法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如出现员工与乙方之间的用工合同纠纷,**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垃圾桶破损更换由乙方承担,被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后,按每处**元扣款。
7.违约责任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切费用和损失。
6.4 **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个包装箱内应附*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运输*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享有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人。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合同价款支付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凭**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自行支付的部分,**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内支付。
**.4支付合同价款时,*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审查同意。
**.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伴随服务
**.1 乙方应向**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起发运。
**.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同意的下列*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由此发生的*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
③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有权进*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周按*天计算,不足*日按*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分之*点*(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分之*(5%)。*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合同的变更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有权在合同价款*分之*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合同转让和分包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解决争议的方法
**.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法律适用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通知
**.1本合同*方给另*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 合同未尽事项
**.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望城区铜官街道丰盛苑小区***号 |
法定代理人: | 龙波 | 法定代理人: | 缪国军 |
委托代理人: | 阳胜春 | 委托代理人: | 杨晶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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