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学校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
中标金额:******元
*、评审专家名单:易华、蒋志浩、荣华、陈文军、孙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招标代理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金额:¥****元(不含评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安徽仲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过期,做无效标处理。
3、业绩: **********:1、安徽医科大学****年本科招生宣传片,签订时间:****年5月7日;2、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片拍摄和制作项目,签订时间:****年5月**日;3、(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宣传片及宣传册制作,签订时间: ****年**月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
2.联系方式:*** ****-*******
名 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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