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公告中设计单位资质进行更正,变更如下: 1、招标公告中“原设计单位资质为:[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现变更为“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2、招标文件中“原设计单位资质为:[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现变更为“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新疆路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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