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交易所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交易所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为**********交易所***产品发行选取承销商,拟选取1名牵头主承销商和2名联席主承销商。
**********拟在交易所市场注册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拟注册发行额度为***元,本次采购拟选取交易所***产品发行选取承销商,拟选取1名牵头主承销商和2名联席主承销商。
自选聘结果公布至本次申请的债券的发行到期日,在此期间,选聘机构提供持续服务。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具备证监会认可的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产品主承销资格。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提供近*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内(****年至今)具有至少*份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如未能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情况为准)。
(5)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环南路**号首科大厦A座**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子邮件:*******@******.***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环南路**号首科大厦A座**层会议室。
收件人:***
联系电话:***-**** ****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年**月**日9:**(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投标保密承诺函及其他事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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