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江*桥南侧片区小学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芜湖长江*桥南侧片区小学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1、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条,质量标准为“合格”。合同协议书,质量标准为“合格”。专用合同条款5.1.1.条,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承包人在项目开工前向有关部门提交创奖鸠兹杯计划,在项目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后两年内获奖(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在鸠兹杯证书颁发前,由发包人暂扣合同金额(不含预留金)的 1.5%作为获奖保证金,待证书颁发后*次性无息返还给承包人。如未能获奖或获奖超出上述约定时间,则保证金不予返还 。请问:5.1.1条关于“鸠兹杯”的约定是否取消?
答: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奖项的约定为鸠兹杯(详见招标文件第65页专用合同条款5.1.1-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招标文件第**页专用合同条款5.1.1中关于奖项的约定:在鸠兹杯证书颁发前,由发包人暂扣合同金额(不含预留金)的1.5%作为获奖保证金。招标文件第**页专用合同条款**.3.1中关于承包人提供保证金的方式为3%的工程款。招标文件第**页专业合同条款**.3.2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为工程竣工结算时*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遇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号)文的规定,是否应采用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金保险和融资担保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
答:可以采用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金保险和融资担保工程保函)替代质量保证金和获奖保证金。
3、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4、本项目暖通设计说明,详见附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年**月**日
附件下载: 项目具体位置和暖通设计说明.***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