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核实及中央奖励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号)及市发改局《关于做好****-****年度珠海市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鹤洲新区筹备组发展改革和政策研究局组织开展了****-****年度鹤洲新区筹备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现对经审核后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1家企业共8个充电基础设施提出拟补贴资金计划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日起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实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实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珠海*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发展改革和政策研究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保税区宝汇路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附件: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拟补贴资金计划
珠海*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发展改革和政策研究局
****年9月**日
(联系人:陈俊康;联系电话:*******)
附件: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拟补贴资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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