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经开区中水利用工程(*期)*** 总承包项目*标段变更公告2项目名称:石嘴山经开区中水利用工程(*期)***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9月**日变更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 原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年9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3.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9日9时**分;现变更为****年**月**日9时**分。注:(1)变更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致时,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本次变更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联系方式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西昌路金钻铭座****室联系人:赵娜电 话:***********************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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