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无为市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锋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任务书编号:****************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年无为市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锋村(项目编号:****************)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章招标公告内投标人类似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时间要求:原近*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年内,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现修改为“近*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本项目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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