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影像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州通(武汉)医疗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彭家岭***号*通工业园第1栋2层1室3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影像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3台、数字乳腺机1台、** 2台、核磁共振1台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提供保修设备清单所需的维修,保养,校准,原厂配件更换等服务。 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签(采用1+1+1方式),但总合同期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
刘培銮(组长)、魏双燕、李凤、李军、苗国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招标文件约定;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年9月**日至****年9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泗县泗城镇花园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号国华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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