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5 2、采购项目名称:伊滨经开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伊滨经开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主要内容为已申请规划未供地面积约**.4平方*米(约*****亩)区域进行地震安全评估。
(2)服务期限:**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成果 ;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4)成果要求:提供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成果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通过******组织的技术审查;*、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详见招标文件 ******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 郑州市正光路**号 2,***,***.**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伊滨经开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成果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郭跃安、彭良杰、汪江河、杨静、郭丽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号》文件标准计价的**%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滨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5号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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