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路福成路模范路)监理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路福成路模范路)监理”(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3款报价方式已作修改,现修改为:■费率:投标人报价必须以费率形式报价(即百分比),计算基数为以工程控制价(不含暂列金额)为基数,最终以各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之和为基数 ,报价格式为:**.**%(费率形式报价的,*分号前数字计算均*舍*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位*舍*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下载澄清文件后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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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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