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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纺织服装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公园西村**幢***室;
中标金额: *******.**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数字式小样细纱机 品牌:嘉诚 规格型号 :****-***-S-C-G 数字式小样细纱机 数量 :1 单价:******元/台 |
*、评审专家名单:
唐业仓、郭镜、康海燕、丁婷、聂文琪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芜湖市公管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价****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芜湖市公管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 中标单位业绩:
(1)**********年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第1包纺织类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8.9;
(2)安庆市纤维检验所棉纤维大容量自动检测仪等实验仪器采购,****.**.**;
(3)********购置纺织品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9.6;
(4)********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期),****.1.**。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地块*期**#楼A座***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地块*期**#楼A栋3楼***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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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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