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办公场地物业服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号合肥创新创业园1#C*层***
中标(成交)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办公场地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对***************提供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1+1+1,合同*年*签,考核合格后才能续签下*年)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赵飞、刘泉、强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价×1.2%,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废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①安徽省政务大厦物业管理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②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③芜湖市国税局物业管理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商业街B座写字楼***室(苏宁环球大酒店斜对面)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参考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金鼎镜街**写字楼****室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盛和东方名邸**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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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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