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市区各中考报名点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7号)和蚌埠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普招委〔****〕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市区****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按照要求将政策性加分政策及时、准确地向应届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确保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政策性加分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加分材料上报时间:
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6月**日前;
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上报****基教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6月**日前。
*、政策加分材料上报地点:
市区各初中报名点学校向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局属学校报送至报名所属区);区教育主管部门报送至****基教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政策加分材料上报工作的有关说明:
1、各报名点学校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的要求进行政策加分材料上报。
2、各报名点学校务必要将普通高中招生加分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本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每*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知晓政策,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3、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安徽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1号)要求执行。
涉及此类政策加分的考生材料统*由考生父母所在单位集中报蚌埠军分区政治处进行审核,再由蚌埠军分区政治处集中向****提供名单。各校不需要进行此类政策加分材料的收集及上报工作。
4、《***2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照顾加分登记表》*式*份(附政策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校纸质与电子版上报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将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上报至****基教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5、各报名点学校按照招生政策加分项目进行分类造册,每类别的加分登记表按照考生准考号小号在前、大号在后的顺序进行登记。
6、政策加分相关材料均需学校和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字并盖章,先在公示栏和官方网站公示后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在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生效。
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按照要求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投档项目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申报、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对审核人员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号)执行,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取消该人员中考加分投档审核资格、通报批评、撤销职务并调离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通过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手段,或者串通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徇私舞弊,取得加分投档资格的,*经查实,严格执行教育部令第**号“第*条 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和“第**条 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规定。
举报电话:*******、*******、*******
附件:1.政策加分项目及要求
2.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加分登记表
**********
****年6月**日
附件1
****年蚌埠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加分项目及要求
在蚌埠市参加****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确认公示无异议,给予政策加分。
从严控制政策加分。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律取消。同*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分投档,侨眷增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市侨务部门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所在学校。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市台办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所在学校。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在*张纸)和户籍所在县(区)民宗局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所在学校。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及省、市、县委***门或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证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安徽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1号)要求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号)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号)规定执行。本条所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加分材料及考生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统*报送****基教科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附件2
****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照顾加分登记表
学校(签名盖章) 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签名盖章)
序号 |
准考证号 |
符合何种照顾加分条件 |
照顾加分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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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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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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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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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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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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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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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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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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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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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式*份,学校、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留存*份,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基础教育科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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