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第*附属医院放疗中心机房建设及机房改造工程(*期)相关机房核技术应用服务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蚌埠医学院第*附属医院放疗中心机房建设及机房改造工程(*期)相关机房核技术应用服务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水墩新路8号
中标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蚌埠医学院第*附属医院放疗中心机房建设及机房改造工程(*期)相关机房核技术应用服务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 服务范围:1 间加速器机房、1 间新后装机机房、1 间赛博刀机房、3 间模拟机机房、1 间妇瘤科临时后装机机房(原钴 ** 机房)、1 间妇瘤科现有后装机机房 服务要求:对1 间加速器机房、1 间新后装机机房、1 间赛博刀机房、3 间模拟机机房、1 间妇瘤科临时后装机机房(原钴 ** 机房)、1 间妇瘤科现有后装机机房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辐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工作,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完成机房检测验收工作,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办理。 服务时间:1、项目资料齐全**天内完成所有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每台设备根据甲方设备安装情况在40天内完成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工作及相关的检测、取证工作 。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李放、李晓星、陈业农、夏炳乐、孙志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代理费金额:人民币****.**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医学院第*附属医院
地址:蚌埠市长淮路***号
联系方式:***(基建科****-*******)
项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
联系方式:****-********或********或********转分机号****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或********或********转分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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