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楚市资源土出告字〔***2〕**号
经楚雄*****批准,受********委托,***********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楚雄市**22-G-9号 |
宗地总面积 |
****㎡ |
出让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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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
楚雄市茶花大道西侧,武警楚雄支队教导队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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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40% |
绿地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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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适建商务办公用房及其配套服务设施 |
竞买保证金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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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单价 |
****元/平方米 |
出让起始总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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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
7*元/次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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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年4月**日9时0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5月**日**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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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年5月**日9时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5月**日**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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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规划事宜详见〔***2〕**号《楚雄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
*、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土地市场网(***.*********.***);
(*)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楚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公开→********→公开信息列表。
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竞买申请人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同*名竞买人只能提交*次竞买申请,不同法人主体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视为*名竞买人,多报无效;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税费,囤地、炒地,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 报名需知
(*)电子交易活动中涉及的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以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4月**日9时0分至5月**日**时0分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免费下载出让文件,进行网上报名,提出竞买申请,按照电子交易文件要求上传竞买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格式要求为***格式。
(*)竞买人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在电子交易专业系统中利用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1.如没有数字**证书的,须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和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只需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系统网址:****://***.******.**/),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数字证书。
2.办理**数字证书窗口:楚雄市永安路***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 ***
(*)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承诺项目建成后的资产必须自持,不得转让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
*、保证金缴纳
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24100601040006193
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款人与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交款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驻场办公室(2楼231室)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后到政府采购及产权交易服务科(3楼314室)进行保证金到账系统确认,经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交纳、系统确认和报价必须于2022年5月24日17时0分前完成,如逾期未完成,造成不能参与竞买和报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挂牌报价
竞买人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利用数字CA证书在挂牌截止时间前进行在线报价,竞买人以增价方式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同一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或增加加价幅度的整倍数。竞买人请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如挂牌期满,有2名或2名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竞买人应通过交易系统对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进行确认,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交易系统在挂牌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限时竞价时长为5分钟/轮次。确认不参加限时竞价或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选择操作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加下一阶段的限时竞价。挂牌期满或限时竞价时间到期,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如最高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确认成交。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全程在线上交易,成交结果以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受让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土地出让后涉及林地占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许可,电力线、通信光缆等强电、弱电迁改的,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未获批准前,项目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和开工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四)系统在线竞价结束,对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在土地出让电子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在楚雄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如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任何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因素,以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的为准。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或补充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李先生 0878-6087530
张先生 ****-*******
特别提示:
1. 由于数字**证书需要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申请和审核均需要*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注册数字**证书,如因竞买人没有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2.此次电子化交易活动所需电脑和网络设备,由竞买申请人自行准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提供设备和网络。同时,请竞买申请人提前自行调试好电脑设备和网络,并在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前**分钟自行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等待竞价,如因竞买申请人的设备和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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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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