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绵阳市审计局自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10日,对绵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侨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进行了审签,现将审签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外侨办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与绵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简称“市友协”)、绵阳市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办公室(简称“市侨联”)合署办公,市友协与市侨联属于人民团体组织,无财政拨款收入,未单独建账。市外侨办提供的2017年度决算(草案)反映:2017年末,市外侨办资产合计2589086.36元,其中:流动资产2064952.02元,固定资产524134.34元;负债合计972129.10元,其中:应缴税费656.54元,其他应付款971472.56元;净资产合计1616957.26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1092822.92元;资产基金524134.34元。2017年度,上年结转1000760.71元,当年收入总额为6176443元,支出总额为6084380.79元,年末结转1092822.92元。
经审计核实,2017年度,市外侨办年初结转结余为1000760.71元,当年收入6193443元,审计调增17000元,调增率为0.27%;支出总额6084380.79元;调整后当年结余结转1109822.92元。
审计结果表明,抽查的决算(草案)编报范围口径基本符合决算编报要求,决算报表之间数据基本相符。
二、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项1268元未及时清理。
经查,截至2017年末,市外侨办往来科目中“秦文江”、“越王楼门票”、“省政府外办”3个当年无发生额的科目合计1268元未及时清理,
(二)账表不一致。
2017年市外侨办项目支出中“外事服务与管理工作经费”、“出国与出境管理经费”、“海外联谊与侨联工作经费”、“友好城市联络交往活动经费”、“2017年春节慰问活动”“2017科博会支出”6个科目的支出数与决算报表不一致。
(三)无依据调账。
2017年12月,市外侨办在结转当年收支时,将基本结余30000元调整到专项结余中,无调账依据。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签意见。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责成责成市外侨办对往来账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账表不一致的问题,责成市外侨办在以后年度规范会计核算,如实填报决算报表;无依据调账的问题,责成市外侨办在以后年度规范会计核算,资金调剂严格按规定办理。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外侨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主任会研究整改措施。已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对往来账进行了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规范了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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