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农兴塑料加工厂:
你公司《精河县农兴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选址位于精河县托里镇伊克呼都格村6组**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厂区占地面积*****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其中再生滴灌带生产装置包括:塑料颗粒生产线**条,滴灌带生产线、**管滴灌带粉碎生产线**条,**管生产线**条;辅助工程装置包括:办公楼生活区、值班室、旧料放置区;公用工程装置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设施等。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塑料颗粒,******米滴灌带,**** **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根据精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精河县农兴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精环审〔****〕1号)及山西明略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报告书》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项目在施工建设及运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㈠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完善的施工期环保行动计划,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减轻对周边的影响及当地植被的破坏。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迹地恢复工作。
㈡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车间外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报告书》中相应标准要求。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光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装置处理,造粒车间含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去除颗粒物,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各类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设施运行效果,项目排放筒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㈢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分设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雨水应就近排入循环沉淀池。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定期清运。
㈣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在建设和正常运行期间,应尽量防止管道、设备以及各工艺车间的废水存储及处理区等产生渗漏和跑冒滴漏情况发生。
㈤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室内布置、消声器等措施控制噪声,加强绿化,利用植物的减噪作用降低噪声水平,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㈥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对于项目产生的*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固废暂存设施应做好防渗,防渗等级应达到《*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的渗透系数不大于**-7**/s的要求,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对于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光氧灯(****)、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㈦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建成后禁止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投入使用后,你公司新增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吨/年、0.***吨/年。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由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及运营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博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进行抽查。
****年7月**日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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