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路建集团*公司信梧*期采购重油(****.**.**) |
证照要求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
询价时间 | ****-**-** **:** |
报价截止 | ****-**-** **:** |
期望收货 | |
收货地址 | 广西-贺州-贺州市*步区 仁义镇贺家山信梧*期沥青拌合站(路况畅通,**米拖车可正常行走) |
发票要求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交易方式 | 账期支付 (在结算对账后**天内付款) |
支付方式 | 网商银行融易收(对公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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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询价说明
*、报价说明:
1、报价含重油材料费、加工费、装车费、运费、管理费、税金及利润等*切费用。
2、结算单价在协议执行期内为固定价,指货到指定送货地址的锁定**,以自然月为*个结算周期。结算单价已充分考虑市场**波动、生产管理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风险,在协议执行期间,不管市场**或生产管理成本等因素是否发生变化,结算单价*律不予调整,亦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询价列表的数量仅为暂定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结算与支付,以实际验收的数量和协议书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支付金额。
*、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
1、本次重油满足以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2、乙方在考察和了解项目沥青搅拌站设备、使用材料、存料仓库、施工环境、施工工艺等情况后,承诺加工成品每吨沥青混合料“综合耗油量”在 5.***以内。
3、每完成*****吨沥青混合料进行过程核算,如耗油量超过“综合耗油量”,超耗部分的费用暂不结算。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最终核算,若超出“综合耗油量”,超耗部分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若低于“综合耗油量”,甲方对节约用油不作补偿,甲、乙双方根据实际签认数量进行最终结算。乙方承担的“超耗油量费用”计算公式:超耗费用=(实际耗油量- 约定油耗量)×沥青混合料总量(吨)×重油结算单价。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根据现场需求计划,运至贺州市*步区仁义镇贺家山信梧*期沥青拌合站(路况畅通,**米拖车可正常行走)
2、验收方式及标准
货到后过磅验收,采用磅计计价;同时随车附有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单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我方做退货处理,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结算方式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银行转帐支付,货到**天内付款。
*、询价成交原则:综合考虑**、产品供应方案、品牌质量、报价人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最终确定中标人。
*、供应商报价时应写明原材料生产厂家、单价组成情况。
*、其他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燃料油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近*年具有类似项目燃料油供应的经验和业绩,在人员、资金、仓储和运输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燃料油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检测报告必须为国家认定的综合甲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供应商报价视为废标。
2、请供应商认真查看上述要求严谨报价,并确保报价真实有效,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公司将向阿里巴巴公司举报,并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禁止参与我公司*切交易活动。
3、卖方确保物资按照我方指定地点到货,到货后在使用过程若发现质量问题我方将直接做退货处理并由卖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货物运输途中出现货物中转、错发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或造成产品损坏均由供货方承担。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集团材料部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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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物料名称 | 采购量 | 型号 | 备注 |
重油 | ***吨 | ****** | 沥青项目搅拌站设备型号为玛连尼***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其他要求详见补充说明。此处填报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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