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上海锋思城界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3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明宇广场6号地块商业(*达广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标段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完成内容:本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规范等方面的
规定。
项目负责人:**。 执业资格证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 *川宇航金融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指定地点) 与我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川宇航金融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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