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首占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设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 福州市上下店路**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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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 其他农业服务 |
其他农业服务 | 项目实施区定在长乐区首占镇的部分村子,项目区安全利用类耕地总面积应达到****.**亩(包含不需要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亩耕地),全部为安全利用类耕地。按照耕地土壤特性,将项目区分为A区、B区和严格管控区,其技术措施有所不同。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类别划分的动态调整,根据调整后的类别,实施相应的安全利用措施(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管控措施不包含在本项目之内)等。 | 通过对长乐区首占镇****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各项措施的实施,实现长乐区首占镇****年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不低于**%的目标,使项目区内产出的农产品中*种重金属(镉、铅、砷、汞、铬)的合格率不低于**%等。 | *** | 天 | 通过对长乐区首占镇****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各项措施的实施,实现长乐区首占镇****年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不低于**%的目标,使项目区内产出的农产品中*种重金属(镉、铅、砷、汞、铬)的合格率不低于**%等。 | ******.**** |
采购人代表: | *** (包1) |
评审专家: | ***,肖淑霞 |
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元] :1.5%;(****元,****元]:1.1%。收取方式:成交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 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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