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郎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年)水土保持第*方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清泰街***,***号富春大厦**楼;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郎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年)水土保持第*方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个月内。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王少斌、王玥、陈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低于****,则代理费=中标价×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形式的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福渡街道*** #
联系方式:***********
*、附件
1、招标文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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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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