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智慧园区**应用安防设备服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智慧园区**应用安防设备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预算金额:****元
1.4.招标范围:
1、市公司办公区共计安装**台摄像机,其中包含筒型摄像机**台,半球摄像机**台,人脸摄像机5台,智能球型摄像机4台。
2、物流配送中心共计安装***台摄像机,其中包含筒型摄像机**台,周界摄像机**台,半球摄像机**台,人脸摄像机9台,智能球机6台,热成像摄像机5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质保期:2年
1.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甲方要求;
1.8.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1.9.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9月**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经开区亚太时代广场B座好寓服务公寓**楼会议室
*、评标结果信息
第*中标候选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周口市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信息发布媒介及公示时间
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烟草公司行业网站》上发布。公示时间:****年9月**日至****年9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朝凤路交叉口西北角亚太时代广场A座****室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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